北衙接收吏比开柜的人早到半刻,一进门便把新号签摆在门案正中。
待验柜的第二把钥匙还系在驿吏腰间,谁也碰不到匣子。
昨夜落锁后,外收门的夜巡簿共记四次巡看。
每次只验门封、柜封与窗栓,没有开门查匣。
大理寺收吏先把四处时刻逐一唱过,又请驿吏验自己那把钥匙的齿口。
铜齿间积着一线暗灰,没有新擦出的亮痕。
北衙接收吏到门后,会同大理寺验昨夜封在门案的窄木盘,由书吏记号开封。
盘中号签背面的薄胶已经半干,边角微微翘起;盘下另压着统一令副联和一张空白接收簿页。
大理寺这边则摆着原收文簿、待验架牌和雁回关目标号抄签。
双方都依萧承彻昨日的吩咐写了先后依据。
北衙只用一句:新令已成,抵京后应统一接收。
大理寺写得更长:原匣先于新令起递,须先按原定门取得收文号,方可办理会交。
萧承彻看完,把两张依据放在同一块压纸石下:“昨日已经定了不改门。
今日不再争这一层。
只说号码落在哪里、各管哪一步。”
北衙属吏随即拿起新号签,走向待验柜。
大理寺收吏横过手中木尺,将他拦在柜前:“柜还没开,原号也没入簿,这张签不能先上匣。”
“先挂号,不等于先开匣。”
属吏道,“若不挂,今日所有验记都只会落在大理寺名下。
等你们记完,再说北衙只是来取现成材料,统一接收便只剩末尾一道搬运。”
“签背有胶。”
大理寺收吏指向木盘,“贴在哪里?”
桐木匣的正面已有雁回出匣签、目标官署签与跨缝封纸;两侧铁皮留白虽多,匣面却须开柜以后才能确认。
北衙属吏说可贴右上角,不压旧字,大理寺收吏便取来昨日画的外观图。
右上角正跨着目标签的纸边,一旦新签压上,日后揭看原签骑缝,必先动新纸。
北衙属吏仍不肯退:“贴在油毡上。”
“油毡只是外罩,入案物房就要另存。
号随毡走,还是随匣走?”
两边话音渐硬,门口两名役夫却始终没去碰锁。
昨日只争匣进哪扇门,今日若为了贴一张纸弄破原签,责任反而更实在地落到眼前。
萧承彻让书吏取一块废油纸,又裁一角与新号签同样的青边纸,照原胶薄薄刷过。
纸贴上去不过半盏茶,再揭时,油纸表层已被粘起一层细毛;若换成匣上的旧封签,带起的便不只是纸毛,还可能是十五年前材料入京前最后一层可见交接。
北衙接收吏亲手摸过那道毛边,没有再坚持把胶纸直接压上去。
大理寺案物房找来一张无胶硬签。
签上原有两孔,可以用细绳穿过匣环,不碰封绳。
北衙却不同意只写一个号:“若仍只挂大理寺号,与昨日没有分别。”
萧承彻让人从中间划一道竖线。
左栏写“原收”
,右栏写“预会交”
;两栏下各留经手人、时刻与架位。
硬签只挂匣环外侧,不穿原绳,不盖旧签,往后无论哪一栏发生变化,都须在自己一侧续写。
“为何原收在左?”
北衙属吏问。
萧承彻把两张日期签推到他面前:“不是因为大理寺官阶高,也不是因为北衙的令不算数。
十月二十一日先发,十一月初七先到旧门,这一步已经发生。
会交尚未发生,只能写在后栏。”
北衙接收吏没有在这个次序上再争,却要求右栏今日就开号。
大理寺收吏也没有反对,只坚持号下必须带一个“预”
字,接收时刻、验封人和北衙暂存架位均不得提前填写。
两把钥匙终于同时入锁。
柜门开启后,桐木匣仍停在昨夜画定的中央位置。
垫在四角下的灰毡没有移,油毡折角与待验图相合;柜底也没有水痕和泥屑。
驿吏先验匣在,才把第二把钥匙交到门案。
他尚未销程,这把钥匙仍由他持到今日外验结束。
众人没有开桐木匣,只解下罩在外面的油毡。
昨日已经核过的西北角磨痕、右侧封泥细裂和窄袋封口逐项复看,均与沿途交牌小记相合。
大理寺收吏随后拆开窄袋外封,取出雁回关送件清单。
清单共四行:丙四十七原边联一纸,双窗护夹一具,纸损图一份,正反覆拓校验副件一封。
每行后各有地方封号,末尾另写桐木匣总封号与启匣九人名押。
北衙接收吏翻过末页,背面空白。
他把纸交还,没有让书吏在地方清单上添入京中的待查事

